大洋電機(002249):獨立董事對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中山大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對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 發表的獨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中山大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中山大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客觀、獨立判斷立場,現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基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會本次調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各期的行權價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中的有關規定,未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上述行權價格的調整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因此,我們一致同意本次行權價格調整事項。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大洋電機獨立董事對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簽署頁) 獨立董事簽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劉奕華 石靜霞 侯予 鄭馥麗 中山大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0月 24日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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